您当前位置:首页 >> 党建思政 >> 党建百科

体育学院“五星”模范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22    浏览次数:     来源:

 

为加强体育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和职能部门作风建设,激发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形成争先创优的竞争激励机制,探索科学的管理方法,造就一支师德高尚、质量优良的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教职工的整体素质,党政齐抓共管,结合我院实际工作和团队建设需要,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两学一做”系列教育活动,围绕学校创新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与特色发展目标,以构建教师、党员、服务人员“三位一体”的激励机制为切入口,激发广大教职工自我完善、自我超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营造士气高昂、生机勃勃的氛围,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二、评选对象 

全院所有工作在教育第一线的教职员工(领导班子成员除外)。

三、星级设置

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管理任务共设“五星”,即:云岭之星、教学之星、科研之星、训练之星和服务之星,每颗星对应1名模范教师或服务工作者。

四、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的原则;

(四)坚持教书育人、业绩突出的原则。

五、评选条件 

(一)云岭之星(中共党员)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性觉悟强。

2、宗旨观念强,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3、纪律观念强,严守党纪党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党总支或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廉洁自律。

4、创新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灵活掌握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怕挑战、奋发进取、争强当先。     

5、道德素质强,树立文明形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敢于同社会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教学之星

1、热爱祖国、坚定理想信念、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业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一年内无任何教学事故。

2、热爱学校、依法执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完成学院各项任务,按时上交材料(如“三课”、教学大纲等),主动参与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并获奖。

3、贯彻新的教学理念,教书育人,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成绩显著。

4、能灵活处理教材内容,把握内在联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和难点,所授内容符合学生的需要和水平,体现基础性、实践性、发展性和前沿性。

5、教学形式多样。结合教材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策略和方法,有效达成教学目标,并注重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有效度、合作学习的实效性,体现学生自主发展、差异发展等。

(三)科研之星

1、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道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科研人员的形象。

2、态度严谨,功底扎实。热爱教育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现代教育理念和严谨的教育科研态度,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广博的专业知识,掌握科学的教育科研方法。

3、能力较强,成果丰硕。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能高质量地完成科研工作任务,近3年内至少主持过1项校级及以上教育(或自然科学)科研课题;公开刊物发表6篇学术论文(副教授以上至少2篇核心期刊,讲师1篇)或主编1部及以上教育研究著作等。

4、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方向突出,能认真学习教科研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讲座与交流会议,并将科研成果应用于教学之中。

5、教学成果获得过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奖励或省级以上各级各类会议奖励。

(四)训练之星

1、模范遵守教练员岗位职责,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和献身精神。

2、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重视队员的思想教育,关心队员生活和学习成绩,所带运动员的品德情操、学习成绩合格。

3、全队管理规范。有详细的训练大纲、年度训练计划等,赛后有工作总结。

4、训练中能认真落实训练计划、严格训练,训练方法科学,使全体运动员训练水平普遍得到提高。

5、竞赛成绩突出,为学校取得荣誉。所带运动员在赛前、赛中、赛后不出现安全事故。

(五)服务之星

1、政治素质: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政廉洁。爱护和珍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物,珍惜公共资源。热爱本职工作,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无错误、不负责任的言论,未受过任何处分。

2、业务技能: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严格遵守有关程序,熟练处理各类师生事项,无事故隐患。 

3、服务态度:接待热心、解释耐心、办事细心。

4、办事效率:勤奋工作,艰苦奋斗,对各类事项均能在承诺期内提前办结或按时办结。  

5、反馈评议:零投诉,且师生对服务工作的满意度评价在95%以上。

六、评选办法和程序

1、学院领导班子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于11月份进行资料统计、民意调查等,确定达到要求的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具体分工如下:

吕金江:云岭之星

冯  强:科研之星

杨洪波:训练之星

尹立波:教学之星

高鹏春:服务之星

2、候选人名单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12月初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

3、参会教师必须超过应到会教师的2/3,方可进行投票。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且票数多者当选。每位教师只能对应1个星级设置,不得重复。

4、当选教师名单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拟定表彰文件。同时制作“五星”荣誉展板,长期受学院师生监督。

七、奖励办法 

采用以精神鼓励为主和物质奖励为辅的形式。对获得星级的教师分别给予获奖证书和600元奖金奖励。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体育学院高鹏春老师处。

 

 

曲靖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2016年10月

版权所有 曲靖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
学院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学院电话:0874-8998662   邮 编:655011
院长信箱: qjfengqiang71@126.com   书记信箱:ljj@mail.qjnu.edu.cn